(直播旅游网 2020年8月7日 实习记者冰月报道) 近日,鄂伦春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大杨树派出所来了一位身份特殊的“客人”。
“您好!我是大杨树镇包源村村民王某尧,今天上午我在兴胜村看到一只嘴巴像鸭子一样又长又扁的“白色大鸟”,它在地上挣扎了半天,好像飞不起来了!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好像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我就把它送来了,经民警初步观察,这只“白色大鸟”疑似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这只“白琵鹭”的精神状态不是特别好,虽然没有明显外伤,但是已经失去飞行的能力,民警及时将该情况汇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知鄂伦春自治旗野生动物救助站准备救助这只“白琵鹭”,并且即刻护送这只“白琵鹭”,前往位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的野生动物救助站。
白琵鹭(学名:Platalea
leucorodia)是大型涉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列为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易危等级,常栖息于沼泽地、河滩、苇塘等处,涉水啄食小型动物,有时也食水生植物;飞行时颈和脚伸直,交替地拍动翅膀和滑翔。目前正值“白琵鹭”在北方活动、繁衍的季节。
“昆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伦春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大杨树派出所,多次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并且多次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中,向群众发出倡议: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千万不可以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
此次救白琵鹭行动是鄂伦春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的明显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