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承德市最南端,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深山区县。党的十八大以来,兴隆县坚定“生态立县”发展方向不动摇、“全域旅游”转型路径不走偏,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26.5亿元,其中县财政投入近5亿元,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以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和农村污水集中处理为主的全域垃圾污水管控工程,全县森林覆盖率提升到71.2%,稳居华北各县区之首,整体水环境质量保持全省最优,PM2.5平均浓度降至34微克/立方米,以文旅康养为主的第三产业税收占比超过6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保持河北前列、承德一流,2019年,兴隆成功创建全国第三批、河北省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为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兴隆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积极探索推行“四个三”工作模式,稳步推进农村污水管控各项工作,全县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兴隆县整体水环境质量保持河北省最优。
突出“三个强化”,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兴隆县属于石质深山区县,村民居住分散,为保障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科学高效推进,兴隆县重点在人力、财力、设计等方面配强做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水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相关乡镇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调度,为加快推进治理工作夯实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规划引领。聘请权威资质机构就村庄分布、地质特点等进行实地踏查论证,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农村污水治理相关工作规划,为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支撑。三是强化资金投入。坚持“资金整合,优先使用”的原则,通过财政投资、政府融资、争取项目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约7亿元,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提供资金保障。
抓好“三个一批”,确保污水管控全覆盖
以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基础,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的工作思路,结合农村排水特点和居民分布情况,采取“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和单户处理为补充的‘三个一批’”建设原则,确保实现全县289个行政村污水管控全覆盖。
一是城镇管网覆盖一批。坚持就近原则,利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一批。县城柳源污水处理厂覆盖周边30个行政村;兴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覆盖周边7个行政村及县工业园区;建龙污水处理厂,协同处理2个村生活污水。计划建设六道河镇再生水厂,覆盖周边15个行政村,正在办理开工手续,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计划建设青松岭镇污水处理厂,覆盖周边5个行政村,正在办理前期准备工作,预计9月份完成工程招投标,10月份全面进场施工;半壁山镇再生水厂正在施工建设,年底前试运行,覆盖周边13个行政村。争取到2021年底利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72个行政村
二是集中收集处理一批。在主要河流沿线、居住相对集中等符合条件的村庄,分步实施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涉及45个行政村的农村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已建成投运;拟采用微生物、A2O、MBR膜等处理技术,推进32个行政村的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其中,一阶段的4个行政村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办理相关开工手续,二阶段的28个行政村定于9月23日开标,预计10月份进场施工,争取两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总结一期、二期工作经验,结合其他地区先进做法,采用先进的、成熟的污水处理技术,积极推进33个行政村的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三期项目。争取到2022年底利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110个村庄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三是结合改厕处理补充一批。在远离河流、人口较少、群众居住分散、地质结构复杂、地表多为岩石等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村庄,采取分散收集,抽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厂进行集中处理的方式,实现污水有效治理。目前,已完成改造5.1万户卫生厕所,争取到2020年底利用改厕,实现107个行政村的污水分户式管控。
与此同时,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服务、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批次将乡镇政府、村委、卫生院(所)、居民小区、景区景点、农家院、畜禽养殖等产生的污水全部纳入收集抽运处置范围内,确保全域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创新“三方衔接”,确保运营维护高质量
设备设施高质量运营维护是保障农村垃圾、污水有效管控的关键,兴隆县创新政府主导、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三个方面无缝衔接,确保县内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运行。一是政府与运维企业衔接。在全市率先启动市场化运行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资质企业作为兴隆县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后期运维单位,全面负责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及保养等工作。二是运维企业与工程实施衔接。要求运维公司参与工程验收,突出无缝衔接,有效避免工程验收移交后出现技术差异,影响设备运行效率等问题,保证设备高质量移交运行。三是运维企业与技术支撑衔接。中标企业增派专门力量和人员驻点负责,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采用互联网+的远程操作系统,对垃圾、污水处理数据和设备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形成完整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储存及设备控制功能,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工程稳定、高效运营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坚持“三层监管”,确保设施运行高效长效
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方针,建立完善的 “县级主导、乡镇主管、村民监督”管理模式,有效解决生活污水处理后期运维问题。一是强化县级主导。进一步完善三方运维管理考核制度,落实专门维护管理员,加大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制定监测计划,将日常监测数据和检查等情况,作为第三方运维机构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监督考核。二是坚持乡镇主管。进一步明确乡镇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的职责任务,夯实乡镇属地监管职责,制定检查计划,加强巡查检查,发现跑冒滴漏、设施停滞或处理质量降低等问题,及时处置或上报。三是突出村委自管。积极探索和谋划以奖代补方式,最大程度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按照“应纳尽纳、应收尽收”的原则,将农户污水全部接入污水主管网。制定村级污水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将村民纳入责任主体,实行“包干到户”,定期巡检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保障站点长效达标运行。
自兴隆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农村污水治理作为其中重要的一项任务,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局克服点多、面广、收集难、维护难等诸多难题,采取“三个一批”的治理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这项系统工程,助力兴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显著成效,在全市考核中取得第一名,全省考核中位列前30,总结兴隆的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有五点启示:
——上级支持是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将提升生态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出台了污染防治、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大政方针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遵循,保障了各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机制创新是关键。兴隆县致力于“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信心坚定、目标明确,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主任的兴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乡、部门党政班子考核目标;编制了兴隆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了《兴隆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体系,形成了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作风转变是保障。兴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处理工作,能够真正将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舍得投入,能够将建设资金、运营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亲自督导调度,大力支持,全力推进。兴隆县立足实际,以农村污水治理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实际人居环境之间矛盾的重要抓手,积极寻求科学处置路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真谋实干,探索出了一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科学之路。
——群众支持是基础。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农村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在兴隆县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人民群众从开始的不予理睬,到抱有尝试心态,到逐渐接纳、使用,再到期望实施污水治理,体现出人民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的期盼不断加深,对实施农村污水治理的意识不断提高,这成为兴隆县持续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源源动力与坚实的基础。
通过一系列治理、管控措施的实施,兴隆县农村污水基本实现“零直排”,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一是彻底解决农村污水困扰人居环境问题,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二是极大改善旅游景区、农家院的卫生环境状况,助力全域旅游的发展,带动旅游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旅游产业占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真正达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生态环境水平。
下一步,兴隆县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巩固现有基础,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攻克重点难点,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为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