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体现了三大发展思维
法治思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
市场思维:聚焦痛点堵点关键点问题,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人本思维: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改革,让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出台将带来三大发展红利
一是信心红利:
《条例》出台将有助于中国的全球营商环境排名提升,增强中国市场吸引力,这将大大增强外资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积极性,以及全国各地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是效率红利:
《条例》要求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促进政务服务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安全共享与业务协同,这将大大提高政府运作效率;还提出对数据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发展红利:
《条例》规定,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第四十条)。这意味着评审评估时间和成本大大节省,从而审批大大加快,但事后达不到承诺则将被“纠正”。
优化营商环境,有助于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了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的需要,增强了发展动力和活力,为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保驾护航!
编辑:浩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