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额济纳旗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召开额济纳旗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会议。
这次评估会议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
评估会议围绕自治区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承补助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情况;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情况;收集、整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实物或者资料情况;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 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情况;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情况;传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传承补助经费使用记录、支出范围和绩效评价以及自行开展或者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发表(出版)论文、专著研究情况,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表彰和奖励等情况。
会上对额济纳旗 16 名区级传承人进行了评估,对照评估要求,大家一致通过土尔扈特蒙古包营造技艺传承人达来、蒙古族土尔扈特服饰苏日娜、蒙古族驼具制作工艺传承人敖云其木格、祭神树传承人保勒、土尔扈特家具图案传承人红卫等5名传承人为优秀,11 人为合格。
评估结果是作为享有自治区级传承人资格、给予传承补助费的主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精神奖励。
下一步工作中,要切实做好各级各类传承人的管理指导工作,将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分解落实到到传承人目标工作任务之中,将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更精更细,让每个传承人明确年度传承目标,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任务,进一步提高非遗保护成效,整体提升额济纳旗非遗保护成果。
编辑:浩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