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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1593 | 藤篮番薯的惊险旅程
来源:常来长乐 | 作者:pmo07de44 | 发布时间 :2022-10-14 | 2104 次浏览 | 分享到:



薯藤历险记

 

  公元1567年春,明穆宗朱载垕即位,改元隆庆,宣布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

  在海禁了100多年后,政府第一次解除了这个禁令,意味着国人可以自由地驾船出海贸易。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许多福建人进入到了海上贸易行列,而长乐人陈振龙就是这批人中的先行者。

  其实,在海禁解除之前,陈振龙就已然是“海贾”了,只不过他的身份未经官方认可。早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二十出头的陈振龙就弃儒下海,从福州台江乘船偷渡至吕宋(今菲律宾)经商,经常往返吕宋与福州之间。

  他出生在一个官宦家庭,自幼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因此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的思想根深蒂固,所以自幼勤奋好学,二十岁时考中秀才,并能在回答当时福建巡抚关于如何应付水荒、旱荒、粮荒时,提出自己的见解而备受巡抚的夸奖,因而在乡试中名列前茅。像陈振龙这种官宦出身为背景和具有才华的读书人,在当时混个一官半职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但嘉靖末年,明由盛转衰,宦官当政给百姓尤其是士子,造成极大损害。不愿同流合污,洁身自爱的他,放弃了继续读书做官的念头,转入前途同样难卜的商海。最后历史证明了他的选择,完全是明智之举。

  刚开始没有合法的“行货”可卖,只能悄悄的做些“水货”生意。三年后的解禁,陈振龙抓住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短暂的大机遇,成为合法的华侨和商人,他便挽起袖子,满心希望着大干一场了。而此时的菲律宾已经是强大的西班牙的殖民地,鼓励自由贸易,陈振龙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很快成为了富商。

  他的眼光总是独到的,而且颇有预见性。在菲律宾,他的目光时常被一种神奇的植物——红苕所吸引。他在《金薯传习录》中写到,“目睹彼地土产,朱薯被野,生熟可茹,询之夷人,咸称之薯,有六益八利,功同五谷,乃伊国之宝,民生所赖”,独具慧眼的他,立刻意识到这种经济作物,完全可以代替选择性较高的水稻、大小麦之类的农作物,如果引入到国内,既是一本万利的大商机,又能解决许多人的温饱问题。陈振龙下定决心,要把这种农作物引进家乡进行栽种,造福桑梓。

  可是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当了三十年华侨的陈振龙已经五十岁了,仍然在为引种红薯的事犯愁。像菲律宾这样的小国,红薯这种生熟都可以吃的天然食物是国宝一样的东西,绝不外传的。

  陈振龙想尽各种办法,试图偷一两个红薯回国,都没能成功。据说,第一次把红薯藏在藤箱底层,过海关时被查了出来,没收加批评教育。第二次把红薯的藤条编入一只藤篮,试图拎着篮子蒙混过关,也被查了出来,这一次除了罚款还差一点坐牢。郭沫若先生所谓“挟入藤篮试秘航,归来闽海勤耕织。”之句即是描述陈振龙的这次历险。终于在1593年5月,陈振龙将红薯藤编入船上的一根绳子中,吊在船舷下,经七昼夜一路漂回长乐。

  那天,坐在回乡商船上的陈振龙,望着远方隐约可现的故土海岸线,终于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也许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他冒险将薯藤带回家乡,已成为中国农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

 

功比神农

  

  1593年,陈振龙带薯种归来的这一年,福建正遭到了一次“旱魃为虐,野草无青”的特大旱灾,福建巡抚金学曾为此大伤脑筋。

  陈振龙的儿子陈经纶此时为府中幕僚,他向金巡抚献上“献薯藤种法禀帖”,汇报其父带回薯藤的经过,“敬陈种树薯利益,并呈法则以济民切”。金学曾感到这真是及时雨,称赞陈振龙涉险带种而归,事属义举,批示:“既为民食计,速即觅地试栽,俟收成之日,果有成效,将薯呈验。”

  陈振龙父子马上在居住的达道纱帽池边隙地试栽薯藤。过了四个月,启土开掘,番薯“子母相连,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梨枣,食同充饥,且生熟煨者均随其便”。 陈振龙喜出望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就这样,印第安人的发现,菲律宾的国宝——红苕,在中国落地生根了。

  


  红苕粗生贱养,即使“地属沙土”也能成活,更不必说丘陵地、红土带了;它浅埋土中,风雨不能侵蚀,“兼抗干旱”;它产量极高,“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红苕登陆福州之后,在当地很快成了充饥的主要食品,并迅即成为晚明时代那个人口庞巨、机制古老的大帝国的代粮之物,养活了挣扎在天灾人祸中的无数子民。

  当时,明政府将这种引自“番邦”的植物,定名为“番薯”;又因为福建巡抚金学曾所倡议推广,当地人又称之为“金薯”。民众在福州、福清等地建报功祠,专祀金学曾和陈振龙。首辅叶向高闻讯,喜作《金薯歌》,有句云:“孰知传种一书生,畴及国计民生之大利。”

  370年后,郭沫若来到福州考察,特地去福建省图书馆查阅一本奇书——《金薯传习录》。和我们熟知的《王阳明传习录》之类的,写儒学大师事迹心得的书不同,这本《金薯传习录》专门写红薯的载种方法、培育过程,而且据说世界上只有这一件孤本了。

  


  透过那些已然泛黄薄脆的纸页字行,红薯传种中国最明确、具体的记载跃入眼帘,郭沫若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与诗意,挥毫写下了《满江红――为红苕传入中国370年而作》:

挟入藤篮试秘航

归来闽海勤耕织

此功勋当得比神农

人谁识


七代人的金薯传习

  

  在陈振龙带回红薯之前,做官是文人最好的谋生手段,因为回家卖不成红薯也吃不到红薯,遇上天灾,没粮食就只能等死。读书人为稻粮谋,只能去做官了。等到郑板桥回家卖红薯时,红薯已经成为地地道道的快消品,生吃熟烤的红薯已经占有了上亿人口的市场份额。

  其实,没有长乐人陈振龙及其后代的推广,谁也卖不成红薯。诚如著名历史学家何炳棣所认为的,番薯以及同时期美洲作物的引进,是我国历史上继占域稻的传播之后的第二次粮食生产的革命,促进了历史的发展。



图片▲长乐富农达合作社番薯基地


  值得赞颂的是,陈振龙父子试植番薯成功,并在福建广泛推广,仅此功绩便可名垂青史,而他的后代们没有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就此止步不前,“其子若孙,克承世业,广济民生”(《长乐县志》卷二十六·列传六·义行)。

  据史书记载,陈氏祖孙有七代人持续不懈,不遗余力地把番薯推广到浙江、河南、山东,直到更为寒冷的北方,陈振龙家族因此成为了我国历史上唯一的农作物推广世家。

  番薯广植之初,金学曾以为只适合在南方栽培,“北地苦寒,恐难生发”。明末,番薯已在华南部分地区开始种植,并逐渐向北推广。但是由于明末清初的战乱影响,番薯的栽培技术传播得非常缓慢。

  直到康熙时期,番薯栽培技术才传遍全国。陈振龙四世孙陈以柱带薯种到浙江鄞县(今宁波)试种,获得成功。

  乾隆年间,陈以柱之子、贡生陈世元在山东胶州经商,时值这一带连续旱涝蝗灾,灾情严重。他放下了经商贸易的正事,仔细考察当地的气候、土性,“次年,捐资运种及应用犁锄铁耙等器,复募习惯种薯数人同往胶之古镇依法试载”。因为北地早寒,不易长活,经陈世元逐年运种补栽,并教以藏种法,亦获得成功。进而推广至北京、河南、河北。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陈世元编成《金薯传习录》两卷,记述了陈振龙引种甘薯的经过,以及甘薯的种植、防虫、贮存等有关资料,作为一部科技专著,这部书的科学价值超过了朝鲜徐榘的《种薯谱》和我国陆耀所著的《甘薯录》以及明徐光启的《甘薯疏》,对推动番薯在全国的推广种植起到重要作用。

  清政府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正式颁旨,全国种植番薯。当时,为纪念陈氏一家的功绩和对番薯活人的欢喜,北方曾广为流传这样一首民谣:

不爱灵药共仙丹,

惟爱红薯度荒年。

何人远来传此种,

陈公父子取洋番。

  在这近二百年间,陈振龙、陈经纶、陈以柱、陈世元、陈云、陈树、陈燮、陈代鸣等,一家七代,子子孙孙,瓜瓞绵连,始终致力于引种、推广番薯的事业。



  他们出身布衣,商贾为业,虽人微言轻,却一心牵挂民生大计;毫不计较个人得失,四处奔波劳苦,救百姓于灾荒;不独占薯种技术,科学试植传种,万民共享番薯之利。如此大爱情怀,足以昭示青史,传之今世,鼓舞后来。

 


青桥村陈振龙纪念亭


编辑:小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