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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自然纯朴 鄂伦春



来源:直播旅游网      时间:2019年12月13日

  鄂伦春自治旗成立于1951年10月1日,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东南麓。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嫩江县隔江(嫩江)相望,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根河市为邻。全旗面积59880平方公里(含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的加格达奇、松岭两区面积18910平方公里),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境内驻有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的6个林业局、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大兴安岭垦区及所属的4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

   鄂伦春自治旗幅员辽阔、美丽富饶,有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蒙古、汉等23个民族生活在这里,总人口28万人(不含加松两区18万人口)。据2016年统计数据,全旗5个猎区乡镇7个猎民村鄂伦春族2537人(其中鄂伦春族猎民1072人),旗辖8镇2乡,82个行政村、30个社区。全旗现有耕地413万亩,林地4340万亩,草场1420万亩,全旗森林覆盖率达65.8%,树木种类繁多,野生动植物近500种,矿产资源特别是有色金属储量丰富,现已掌握7类24种矿产资源分布情况,是一个松涛起伏的林海宝库。旗内大小河流交织于山林之间,土质肥沃,水草丰美,宜农宜牧。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63条(含加松两区),地表水资源总量113.4亿立方米(占全市的35.8%、全区的20.8%),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16.38亿千瓦,装机容量61.56万千瓦。鄂伦春自治旗属于北温带气候,四季鲜明,自然景观优美如画,素有“天然氧吧”之称。

  鄂伦春民族是我国最后一个狩猎民族,世代游猎于大小兴安岭,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在长期的狩猎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森林狩猎文化。“斜人柱”的独特居住建筑、“赞达仁”原生态民歌、“鲁日格仁”民族舞蹈、萨满教、桦皮和兽皮制作技艺、采集都是鄂伦春原生态文化的主要内容。鄂伦春族“篝火节“是鄂伦春最隆重的节庆活动。1991年旗委、旗政府确定每年公历的6月18日为篝火节,现在已经举行了29届。

  鄂伦春族自古就繁衍生息在黑龙江以北的广大地区,先民据考证系大室韦人。“鄂伦春”可译为“住在山岭上的人们”或“使用驯鹿的人”。历史上,鄂伦春族与达斡尔、鄂温克族同被称作“索伦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猎手。

  建旗以来,秉承“勤劳勇敢、崇尚自然、自强不息、豁达开放”民族精神的鄂伦春民族经历了社会形态、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三次历史性跨越,完成了其他民族需要上千年才能完成的漫漫征程,创造了人类发展史的一个奇迹。解放前,鄂伦春人游猎在大兴安岭密林深处,居无定所,食不果腹,人口濒于灭绝。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民族在党的关怀下,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旗。1952年5月31日改为鄂伦春自治旗,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在政治上翻身作了主人,鄂伦春民族实现了第一次历史性跨越。1958年,鄂伦春猎民从游猎生活实现了定居,从根本上改变了鄂伦春民族生产、生活、医疗、教育等各个方面的落后状况,完成了民族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1959年后,随着林区开发,栖息于森林中的野生动物锐减,猎民单靠传统猎业生产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单一的狩猎生产方式严重束缚着鄂伦春人致富的步伐。1988年,为了让猎民走出一条“自我生存、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自治旗制定了“林农为主,牧猎结合,工贸并举,多种经营”的生产建设方针,为猎民彻底摆脱单一的狩猎生产提供了新的思想。广大猎民既从事猎业,也从事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猎民仅靠打猎为生,生活仍相对较贫困状态。1995年,4个猎民乡镇先后开办集体、个体农场21个,耕地面积达2万多亩,涌现出许多种粮大户,首次实现了粮食自给有余。猎民观念的更新,多种产业的兴起,为广大猎民从猎业生产转向其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精神和物质基础。1996年1月23日,旗委、旗政府抓住时机,适时在全旗范围内实施禁猎,从而完成了鄂伦春民族的第三次历史性跨越。

责编:王秀丽